什麼是媒體的公共化?觀察現在的社會,我們可以得到很多答案。至少能列舉的,有可能是現存媒體的國家化、有可能是對所有媒體全面性的公民參與和透明化、有可能是黨政軍退出媒體運動的代稱,也有可能是促進所謂公民媒體的訊息生產形式等等。
儘管光是以上這些,彼此之間就充滿根本的矛盾,不過,所謂媒體公共化的概念還不僅是一群定義的集合;若我們面對定義的過程,可以發現,或許是為了在眾說紛紜的狀況下努力保有公共化概念的完整性;這些定義,在台灣社會運動的歷史上,幾乎都是以對立於另一個概念的形式來自我維護。例如公共化對立於黨政軍與老三台的關係、公共化對立於財團化、公共化對立於國家機器、公共化對立於政治與經濟階級壓迫、公共化對立於資本主義文化工業產銷形式等等。另一種自我維護的方法是在不同發言中重複強調公共化「不是萬靈丹」、「不是完美的政策」、「只是媒體改革的第一步」等等,以主動宣稱概念缺陷的方式來抵抗可能的質疑論據。
而這還沒窮盡所有的媒體改革運動論述。其他還有像是反對情色或暴力訊息、反對國族主義敵對者的宣傳、反對(特定)黨派或政治團體產製模式,以及反對歧視或精英語言等等;這些都先不論,光以上面提及的連結方式,媒體公共化或公共性的「公共」兩字,便可以跟幾乎所有社會運動的運動主體連上線,簡直妙絕。
只是,在一個符號的內涵成長到這麼巨大之後,我們還有任何理由說它不是一個意義空洞的口號嗎?
某個程度上,我相當同意這是一個跟「奇蒙擠」比較有關的問題。 類似於當下「媒體公共化」聲稱狀態的諸多詞彙,無一不是進入了當代道德符號的領域,成為仗義之名,而把一切論證與聲稱都壓抑至次等位置的宣傳口號。這本身並不是什麼壞事,因為在道德裡,至少社會能夠為自己製造出一個共感的「善」的依據,並因此受到動員並積極地往特定方向自我完善。可能與此類似的還有人權、民主等等所謂普世價值,其共同點是享有道德式的不可侵犯性以及將信仰置於知識發展的前提與控管等角色,當存在的形構開始根源於對存在的信心,對多數人而言,這的確是比任何知識思辨的結果都要來的值得依循。
以面對口號的態度玩弄這種信仰,自然是當代各種政治場域的慣用手法,也是這類價值未能避免的問題。制度政治的角力,可能就是媒體公共化運動首先要面對的挑戰。不過事實上,媒體公共化的論述只是具有相仿的作用與限制,本身還沒有達到類似的絕對高度,在某些地方甚至與傳統普世價值有難以釐清的彼此矛盾與擾亂關係。
若如諸多「關於媒體公共化:Q&A」文件中所述,媒體公共化是要「建立健全的公共廣電媒體。基於公共服務的精神,公共媒體為全民所有,且有義務為全民服務,其運作不受任何政黨與財團干預,是最能超越黨派利益,防止政黨和政府介入的媒體」的話,那首先就必須解決,甚至需要避開公民賦權給政府投資並管理公共廣電媒體的方式。然而在台灣,倘若我們認識到當下NGO的封閉與少數的存在性質,要說到政府以外具有公共性的組織,不僅在實作上缺乏參考對象,恐怕連想像都很難找到著力點。
「政府」的角色,很有可能就是目前媒體公共化論述難以考慮的一系列問題的核心之一。
媒體公共化論述在最近所反對的,是國民黨立委要求加強行政體系對公視監督的提案。這個反對本身就令人質疑:如果政府對公視投注的資源代表公共資源,政府的監督為甚麼不代表公共監督?很明顯地,這樣的行動同時含有社運團體對政府和執政黨的不信任,以及在公共化媒體的想像中,除了稅金之外別無財源的現實。而這些當然都是很合理的訴求方式。
從這裡出發,下一步可以問的是,1. 社運團體的不信任是否代表人民的不信任?在此處,如果公共化的共識裡包含了普遍人民參與的概念,那麼運動本身的公共化便是一個很有趣的問題。一般而言,社運團體可以藉由社會對議題的反應來探知自身意見的代表性,一旦如此,由於媒體公共化包含了議題領導、觀點倡議以及建構公共參與的多重目標,運動本身的道德性質在說服過程裡就變得難以忽視;這涉及兩個層面,一是以道德力量要求公共參與的弔詭,若以社運團體所宣稱的反對基礎來建構公共參與的環境,要求參與的公民很自然會與運動一起看見與忽略特定的論點,簡而言之,入內者請先信仰;二是事實上道德式的說服必然面對道德式的反抗,也就是說:反動者將「反對媒體公共化論述」作為信仰、並置於知識發展的前提與控管等角色。在這兩個面向之上,無論公共化論述發展得再完善,對於內部統整課題忽視無以著力的後果,就是自身無法完全脫離道德感受性而強化公共論辯方面的存在基礎。 2. 公共化媒體的資金來源可以為何?我們都知道透過徵收特別稅的方式來維持一個相對獨立的資源運輸系統,而政府只扮演行政協助角色,在理論與實際上都是可能的。但運動似乎不認為這種方式可行,或許是考慮到對體制變革過大難以實現的因素。然而這卻更進一步混淆了公共化作為人民普遍參與的體制展現,就論述的發展而言,公共化尚且帶有與政府或國家積極對立的色彩。但運動卻願意維持以稅金總額撥款的方式,而同時以公民社會對立於政府的認知架構反對政府組織的審查,等於讓政府直接資助公共媒體而不可審核預算去向。我不知道在媒體公共化論述裡這是否已經合理化,若然,有可能因此正式開啟了一個讓政府迴避監督的窗口,其中有前例可尋者,也就是所有政府假獨立民間團體之名的「白手套」準機關將會與媒體公共化論述一起成長茁壯。
再發展下一步,我們回到道德與倫理的問題。媒體公共化論述,不僅在結構上屬於近代發展出來的普世價值系統,在訴求上也不斷回歸到道德呼籲的聲明型態。在表面上即存在著對公共電視台與從業者的過度稱頌,乃至掩蓋了公共電視台內部的勞動問題與本身運作上與公共性諸多意含不符的現況;而運動核心團體對這種掩蓋的回應,則是要求公共電視台主管簽署自我約束的道德規章。這分規章的效力未知,但就算永不實現,也肯定不會宣告媒體公共化運動與搶救公視行動的分離。道德運動與知識論辯的不同,或也是長處,就在於某個自我制衡的論述失敗時,絕不會造成整體的危機。另外在較深入的部份,媒體公共化論述,對於體制的要求並不多。上承自黨政軍退出媒體的前鋒行動,歷經廣電基金、公共電視、台視華視公共化等等過程,至今要求保衛公視不受「政治力監督」的運動中,對於公共媒體願景的描繪,彷彿是一場永無止盡的自我解放朝聖之旅。結合前文所述所有對立以及反對的因素,其實在每一個階段我們都有不同的訴求,但是我個人卻見不到最終的願景究竟展現了什麼樣的結構。我可以理解為何需要一個重視人權、弱勢、環保、南北平衡、文化傳承的媒體,不解什麼叫做沒有政治力監督的媒體,反對在媒介訊息中一味抹除色情暴力要素、對特定意識形態不加反省;但若要實現這些無論是我贊成或反對的要素,似乎不是靠公共媒體,也不是公共化的媒體,而恐怕是一個符合社運團體意識形態的機關組織。我完全理解也贊成社運團體認定公民終將同意其所推動倡議或價值的認知基礎,然而這並非現實。在實踐上,依據這種認知而在當下企圖完成公民普遍參與的體制,就必須在參與的普遍性和價值的實現之間擇一背叛。至今我並不知道媒體公共化論述對此有什麼整合的方式或已選擇背叛的對象,依據現況看來,應該是以引入有意識公民的形式隱晦地捨棄參與普遍性。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我相信目前的媒體市場並非只是反動的財團組織而已,那些被稱為亂象的媒介訊息,是有著巨大的支持群眾存在,而這些群眾是公共化媒體的普遍參與概念裡無法捨棄的成員。迄今,這樣的支持力量似乎都被視為抵抗不了誘惑的結果,就像其他惡的誘惑一般,論述相信只要去除這些訊息就可以向善的媒介環境更進一步。這樣的公民,充其量不過是具有共通道德的公民階層,若媒體公共化論述要認真地在自己的運動中跟其他弱勢主體結合,必須正視這個前有公民道德群眾,後有媒體亂象支持者兩面夾攻的局面。
這就涉及媒體公共化論述裡對「中立」或「自主」的過度強調。在這個運動的基礎知識裡,總是描繪一幅「沒有政治力介入」的、「獨立超然」的、「製作優質節目」的,「站在人民立場」的媒體願景。姑且不論站在人民立場本來就表示一種政治立場、而這種政治立場也終將有眾多政治團體接近蠶食,或人民與弱勢其實常常不站在一起等等潛在的矛盾;就實踐上而言,我們或許可以從一個立場開始理解:現今的媒體環境,特別是市場取向的私營媒體,在結構上並不允許更深入或更站在人民立場的訊息產製,也因此,維護一個相對獨立於國家或市場的媒體機構,能讓運動偏好的這些能量得以發揮,目前的公共電視製播的節目大體上相對良好即是明證。
然而也正是在實踐上,這個問題變得比單純的論述辯難更為複雜。我們儘管可以要求彼此為了運動而將上述的矛盾部份合理化,或在論述上要求一個相對接近的現實;但媒體公共化運動的確採取了一個或多個政治立場的事實,同時加上追求媒體客觀性或中立性的宣稱,硬是抹滅這兩個語彙之間差異性的結果,就是在推行運動的措施下,也一起推行了媒體客觀中立概念「可以與特定政治立場」並存的認知效果。這個暗示性的效果一旦成型,同樣可以為純粹的反動修辭找到立足點,事實上這個情況正在台灣的言論場域裡不停發生,持有意識形態的人,藉由指責別人持有意識型態,而趨向自身持有中立意見的暗示效果。媒體公共化運動,在這個層次上非因非果地參與了台灣公共領域去政治化的潮流。另一方面,儘管我們有公視相對良好的經驗,但也有台視與華視公共化後不見起色的事實。媒體公共化在此處所倚賴的專業自律精神,姑且不論在實務上不具保證效果,在邏輯上,也是把希望完全寄託於媒體從業人員的善,這與上文所述把希望寄託於公民的善一般,更加深了運動本身道德呼求的意味。我並不反對去期待更多善意,然而在事實可能並非如此的現況之上,運動內部各方語言與目標的無法整合、對公共參與者的位置與需求的模糊理解,以及在立場宣示上的內在矛盾等,這些都被媒體公共化的表面光環所掩蓋。在這裡我們所應在意的,並不是指責這類對運動而言事所必然的掩護行為,而是這類問題如何具有耗損運動實力的發展潛能。
行文至此,必須釐清一點:我並不完全反對以價值或道德作為基底的社會運動,因為社會運動走到一定程度,必然以道德或價值的形象自我呈現,知識論辯難以成為合法性準則,至多只能退居二線,歷史證明這實屬正常。對於媒體公共化論述而言,危機並非存在於體系內多少反省過的不完整或缺失,也沒有一夕之間全然被推翻的外在風險,重要的是,對於一個公共媒體的願景,是否真有可能完全落實,或我們能重新檢視其中不相容納的部份,讓各種宣稱彼此比對,並同時觀察各種宣稱背後流動的權力質量,試著認識理性所能掌握的未來,而非只是相信一切終將水到渠成。公共概念的本質無法脫離論辯,倘若我們在論辯裡加入太多的道德或價值因素,同時減去太多在邏輯上自我協調整合的工作,對運動而言可能在短期內增加了方便性,乃至於抵達一個無可抵禦的論述高位,但依此排除掉語言挑戰可能性的結果,便是促使質疑的能量同時以非語言邏輯的形式自我集結。若加上運動組織者對自身完全合理化的過度信心,運動便會在其潛能完全發揮之前停止在非邏輯性的對抗現狀之上。如此一來,這個運動若不失敗,勢將在各方面為自己也為社會帶來更大的欺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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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n 09 Fri 2009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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