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1. 醜聞

選擇這個著名的媒體事件來作為標題,我相信,具有知識行銷上的雙重效果:1. 召喚對於這個假紀實錄影╱表演事件本身感到憤怒,或曾經因為各種其他理由而願意對其表達憤怒的媒體閱聽人;2. 召喚願意聚集在這個標號之下,或願意被這個標號所喚醒的媒體批評者,並同樣利用這個符號,將這部紀錄片的作者與其他新聞媒體作出市場區隔。這是常見的醜聞行銷手段。在各種政治鬥爭裡早已屢見不鮮。

仔細觀看,腳尾米作為標題的寓意更為深刻。因為從頭到尾,那就只是有關一個「真相」節目製作人所製作的假象是否為真的問題。那個製作人所製作的「社會追緝令」節目,據我所知,絕大部份都在進行各種汙名化與刻板印象加深的工作,也絕大部份都在產製各種「真實」的衝突情境,把特定的價值系統帶到各種場合產生衝突;衝突的對象又無法在一開始便自圓其說為善,只好被節目產製的衝突加深其惡。腳尾米事件裡,最具有顛覆力量的,非常有可能只是來自於被指控的小本經營餐飲業者在一開始就無所謂惡的形象,於是他們比其他受害的群體具有更有力的地位,得以在醜聞發生時迅速吸收力量加以鬥爭,自營的生計又促成他們鬥爭的正當性與實質動機。加上原有政黨鬥爭力量的協助,於是整個節目就因為對象錯誤與自信過度而垮台。當然,節目所代表的價值在這場鬥爭裡並沒有獲得反省,反而更像是獲得勝利。影片本身是否為真,在實體上或許根本就只是螢幕邊角是否打上「模擬畫面」的技術細節問題而已。在這個事件及其反對現象裡,毋寧說,是節目訊息偏離了價值,而不是價值決定訊息的錯誤。

2. 訊息是否有可能為真?

【腳尾米】這部紀錄片,究竟指出新聞媒體什麼樣的問題?斷章取義?綜藝效果?動畫配樂?措詞不當?過於涉入現場?導演新聞畫面?細節脫漏錯植?忽略當事人匿名要求或當下「真實的」感受?

其實在這部紀錄片的產製過程裡,我們並不知道其中是否有確實違犯了,譬如說,受訪者遮蔽臉部的要求、引導回應、斷章取義(基於所有的受訪者言論都經過剪接)等等,而在明顯可見的部份中,我們見到措詞效果的使用(馬克斯異化論?)、畫面效果與配樂加強、使用模擬畫面,以及一些字幕內容的錯誤;另外,關於過度涉入鬥爭現場,這部片就其行動部份的高度涉入,我想應該沒有什麼爭議。

當然這是一部紀錄片而不是新聞,對訊息的範疇性命名決定了在不同的基礎上我們給予不同的信賴標準。然而標準儘管不同,信賴卻是同質。我們在片裡見到不斷強調信賴作為主題的問答與論述,這給閱聽者一個很強的印象,即訊息產製者必須謹守閱聽人對於訊息真實的信賴作為原則,不可違背。然而沒有信任就沒有背叛,一切問題正是始於信賴的存在。從片中得到的印象,我們所期待的似乎如此:新聞是,由事件發生現場所記錄下來的文字與影音訊息,不經過編採過程的任何扭曲或遮蔽,呈現在閱聽人面前,由閱聽人自主產生對事件的判斷,而不是由媒體產業製造過程來進行判斷、篩選、扭曲、特定強化、價值宣導、整合行銷等等過多的型塑手段。這整段都是不可能完全實現的烏托邦。若要針對這些價值進行反省,一時之間還真不知道該從何說起。當然我們仍然可以辨識主張這些理想的態度,是在台灣訊息產製的環境裡,幾乎所有相對於此的邏輯都接近徹底實現的時機上,多少導往另一個方向的冀望。

然而這並不減低問題的重要性。訊息是否可能為真?或,訊息如何被認為真?被認為真的訊息又會因此而具有何種性質?【腳尾米】導演在片頭表明了對於閱聽大眾無條件接受新聞產製訊息的憂慮,而在其後的諸多訪談中,所有受訪者卻又表明對台灣新聞真實性的高度質疑。我們可以大致辨識出在片頭影像中顯示的與其後訪談對象之間階層屬性的差距,或許導演並無意致之。而若我們隱沒這個影像暗示,卻使得另一個問題更為明顯:究竟是誰真正相信台灣媒體產製的訊息?或許一個更尖銳的問題是:對媒體保持疑慮是不好的現象嗎?

訊息當然有可能為真,在片中的訪談裡,某些香港居民幫香港媒體打了百分之百的信任分數,這在台灣是無法想像的。我相信,在知識圈裡,甚且對這種結果會有相當的疑慮。這會是我們想要達到的目標嗎?新聞訊息本身是否受到信任,是否完全比媒體本身值不值得信任的問題更為重要?浸會大學的傳播教授說,香港媒體除了某些政治性的新聞較為保留之外...,這是我們能忍受的媒體狀況嗎?然則我們仍然期待台灣人總有一天能百分之百地信任新聞訊息?訊息是否可能為真的問題,應該衍申出另一個問題:訊息是否必須為真?亦即,在考慮新聞媒體是否有可能成為完全信任的對象同時,也須自問,我們是否能忍受自己完全信任新聞訊息?新聞的透明度必須維持在何種狀況下,才能具有我們所能忍受的真實性與反省距離?這本身甚至是否一個可以討論的公共議題?

3. 釣魚╱方法論

由於長期知曉警察與某些NGO在網路上如何以釣魚的方式誘引或凸顯犯罪現象的發生,我對刻意誘引違犯行為的方法本身有極大的疑慮。這與【腳尾米】相關行動中的新聞訊息生產並非不能比較的兩件事。當然,考慮到警察-網路使用者與學生-媒體企業權力對等的問題,這很明顯可以稱之為一種鬥爭,從此減弱在方法論上的不正當性。

鬥爭本身是允許一定的倫理瑕疵的,特別是在方法能面對鬥爭對象並產生反諷效果的時候。因此我們會容忍這部紀錄片製作過程裡的些許倫理問題,我認為這完全正當。然而當這部紀錄片本身又是被用來主張某種媒介訊息產製的倫理,這裡面是否沒有矛盾?更精確地說,這兩種倫理,紀錄片冒犯的與其主張的,本身是否具有相當的共通性?而這些共通性,是否可以因為訊息之間範疇性命名的差異而被抹消?

不可否認,紀錄片與新聞,至少作為訊息,具有物質上的共通性。在這個層次上,兩者所牽涉的倫理問題不能說毫無關係。我們選擇更相信【腳尾米】而較不是新聞訊息(或新聞台事後的反駁主張),這個選擇也不能說與既有的媒體倫理問題毫無干涉。蒙太奇、視角、音畫對位、素材選取、旁白配樂等等都是影音訊息產製中發展成熟並為閱聽人長期所習慣的技術基礎。而由於日常影音訊息來源的高度多樣化,訊息本身為人所接受的樣態-在媒體產業中也意味著行銷策略的內涵-因此自然會趨向同質化與彼此污染。否則新聞作為特定種類的訊息來源,遲早會被排斥在日常訊息來源的範圍之外,或淪入產業所不願見到的自我區隔與小眾化。從這個理解出發,【腳尾米】在倫理上所具備與大眾新聞媒體訊息的類似性,不僅只在於技術細節,而更是在其產製過程中採取的行動本身,具備了一定程度的刺激物效果。因此得以不僅從新聞產業的訊息生產制度裡,甚至從既已形成規模的媒體批評場域(一個已經具有固定生產能力,而並不見得涵括在大眾訊息來源內的訊息生產場域)裡脫穎而出。是否可以說,正是這個技巧讓【腳尾米】及其行動成為有效的媒體批評,而卻也正是這個技巧本身讓【腳尾米】成為不具延續性的媒體批評手段,僅能成為受到大量引用的孤例?

若是如此,則新聞產業的訊息產製,反而因其延續性而獲得與日常生活更為貼近的性質。而且因其大量產製的特性以及(在當代不得不毫無疑問地肯認的)行銷需求,【腳尾米】片中所表現的各種問題,若不能從更根本的訊息效用觀點,和社會對訊息的產製、傳遞與消化等等結構問題進行反省,則多少只是一齣重述「何種產製技術為佳」的諷刺短劇,本質上是為了補充當下新聞媒體產製程序的不足而行的衝突,而遠非某種基於結構改革理念的鬥爭。

且讓我回答紀錄片作者的一個問題:什麼是新聞?
「新聞是一個特定範疇之內的訊息,而這些訊息在社會中公認必須值得信賴,並具備正當性權威。」
只是我們從來不曾信賴,但卻又正在不斷信賴。我們有時會以為這種態度本身就叫做批判性閱讀,但其實多半時候也見不到太多批判,惟有的,若不是將自己的信賴當成表演元素的假偽辯駁基礎,常也只是找不到真正替代品的焦慮嗚咽。

 

腳尾米完整版,影片連結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ancorena 的頭像
    ancorena

    ancorena

    ancoren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 人氣()